根據國家發布的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(2010年修訂)》臨床試驗用藥品附錄第二十八條中對于臨床試驗藥品包裝的規定:為確保臨床試驗用藥品包裝和貼簽的準確性,應當建立操作規程,明確防止貼錯標簽的措施,如進行標簽數量平衡計算、清場、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中間控制檢查等。涉及盲法試驗的,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試驗藥物與對照藥品(含安慰劑)出現貼簽錯誤。對于需要去除原有產品標簽和包裝的操作,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試驗藥物與對照藥品(含安慰劑)出現污染、交叉污染以及混淆、差錯。
裕美具有專業的現場指導和操作人員,提供人員進行上門貼簽包裝、現場控制等派遣服務,及相關操作要求的指導培訓服務。
同時,裕美建立了完整的符合GMP或GSP法規要求的貼簽包裝流程制度,包括對照品包裝貼簽、無標簽試驗藥品包裝貼簽、盲態產品包裝貼簽、特殊儲存環境的產品包裝貼簽等一些列操作規程,確保臨床試驗藥品的包裝貼簽操作符合行業法規要求。